泰 雅 族 

起源傳說

    泰雅亞族自稱的Atayan意為『人』,『真人』,或『同族人』,流傳於族內有關祖先來源的傳說,大部份都說是來自(今南投縣仁愛鄉北港溪上源流域);而其中有更有一個傳說是這樣子的:相傳在現在的南投縣仁愛鄉發祥村『賓斯博干』(pinsbukan)的台地上有一塊巨大堅硬的千年靈石,有一天大地傳出轟隆巨響後,靈石出現了一道很深的裂絳,從裂絳中走出了三個人,分別是二個男人和一個女人。

 

  他們放眼觀看這個陌生、新奇的大地,除了懸崖峭壁、叢林野獸外,再也找不到和他們長得一模一樣的『人』。其中一個男人覺得這個世界太寂寞,沒有什麼值得留戀,於是轉身往裂縫裡頭鑽。另外倆個人還來不及阻止,他就己經消失的無影無蹤了。現在天地間就只剩下這一男一女他們很喜歡這裡,就決定一起留下來生活,這就是泰雅族祖先的由來。

 

 

 

 

      圖為南澳泰雅族人黥面老嫗

                   圖為南澳泰雅人巫師問卜作法之姿勢

泰雅族的分類

 泰雅族(Atayan)人是宜蘭先住民之一,他們樂天知命,崇尚大自然,利用大自然環境,穿梭在台灣中北郡的山林之中,素以勇敢驃悍著稱,在台灣山地原住民中分佈區域最廣的族群。根據語言的差異,可分成兩個亞族:即泰雅亞族Atayan-Proper)和賽德克亞族(Sedeg-Proper);而泰雅亞族又包含兩個族群,那就是賽考列克群Seqoleq)和澤敖列群(Tseole)。居住宜蘭的泰雅族人應該大都是泰雅亞族的後裔。

 

       

泰雅族的分類表

泰雅族

泰雅亞族Atayan-Proper

賽德克亞族Sedeg-Proper

澤敖列群(Tseole) 賽考列克群Seqoleq 德奇搭雅群(Tekdaya) 道澤群(Tauda) 太魯閣群(Toruku)

 

宜蘭縣境內泰雅族部落的形成與分佈

 

 

  圖為南澳泰雅人建築房屋    

 

  宜蘭的泰雅族人並不是原來就定居於本縣內的族群,而是經過多次的遷徙、發展而來的;泰雅族部落遷移本縣的時間,約是在250年前左右,

    根據日人從歷史上研究,泰雅族祖先最初居住於中部的大霸尖山。而泰雅族人本身則認為祖先最初是居住在巴洋山(今台中縣明治溫泉上游),後始遷徒於大霸尖山,為子孫繁衍另謀生計,之後才又往台中、台北、宜蘭等地發展。

   在宜蘭的泰雅族人他們的活動範圍大都在四周山邊及地帶,以地區來說,分屬三個群落:

一.是今屬南澳鄉南澳群,在和平北溪及南澳溪流域;

二.為今屬大同鄉溪頭群,在蘭陽溪源頭及上游流域;

三.為卡奧灣群:在現今的大同鄉境內,蘭陽溪中游流域。

    其他們遷徙至本縣的時間也有所不同;而與本縣另一先住民噶瑪蘭人相比更晚了約1000年的時光,但較漢族入蘭拓墾年代還早些。而在蘭陽平原周邊的山地,後來陸續又有卡奧灣群及賽德克亞族之道澤人,先後加入這歷史的舞台,奔馳於山林之中,使原本單純的泰雅社會更加複雜及多元。

  

      漢人入侵後的泰雅族人

  泰雅族人,他們大約是在250年前遷入蘭地,他們雖然樂天知命,但卻也驃悍無比;一旦他們認為自身受到威脅時,就會用盡一切力量來反擊;以居住在本縣大同鄉的泰雅族人為例,在光緒10年(西元1884年),當時的台灣巡撫劉銘傳奉命籌備台灣省。基於經費須自籌,並為能規劃全島內外相通的路、海線部署,劉銘傳以擴大『開山撫番』政策為手段,由於招撫是以武力為後盾,若有不從,便可強硬行事。

  光緒15年(1889)9月,防勇副將劉朝帶(劉銘傳之姪),督率清軍兵勇約500人,從噶瑪蘭西南小南澳小埤南塘(今大同鄉寒溪村)開路入山,想試著探尋通往前山埔里社的道路。不料只前進約50里左右就在凍死人坑,遭到當地『老狗番社』的泰雅族人強襲,清軍逐漸不支,只好中途撤退,最後包括劉朝帶本人在內將近300名清軍戰死。

  巡撫劉銘傳得知後大怒,決定嚴懲該社泰雅族人,於是在次年光緒16年(1890年),向福建水師求援;劉銘傳本人於光緒16年1月27日,親率大軍駐紮蘇澳,指揮全軍,令布政使沈應奎經理兵餉,淡水知縣管元善處理軍政,自蘇澳港用『火輪船』,定海、永保二艦運送兵械糧餉,令靖遠艦泊靠蘇澳港內,以備支援之用。又令同安水師副將傅德柯,統率中、左、右三軍從大南澳溪溪口登陸,壓制敵側面。令遊擊都司冠英,統率鎮海營兵馬,從小南澳進入內山,扼敵背後,再令總兵竇如田,統率練軍,駐屯在蘇澳南方的南方澳和五里亭,以為後備。

  水師副將傅德柯到逹大南澳溪溪口後為偵察敵情,便與部下數人從大南澳入山,但不幸被當地泰雅族人發現,因而遭到泰雅族人包圍射殺,傅德柯等人當場戰死;總兵竇如田據報大怒,決定親率2000多名官兵入山圍剿。雙方在激戰數日後,無奈清軍地勢不熟,且因山區補給不易,正當清軍人困馬乏之際,其中一路兵馬,卻在南澳北端鞍部,遭到300餘名泰雅族人包圍伏擊,500人死傷殆盡,只好飲恨收軍。令一方面泰雅族人雖強勢扺抗但其族中青壯番亦是傷亡慘重;隨後雙方持續對峙二個多月後,劉銘傳於當地埋下地雷絕其糧道,泰雅族人日漸不支;而清軍兵勇也因水土不服,殞歿近半,於是最後再雙方調停之下;決定泰雅族人獻出族長之子等人為質,由劉銘傳帶回教化;而劉銘傳只留陸營兵勇之一部,駐防北方澳,其餘皆撤回北去。至此,此戰算是暫時落幕了!。

   

  日治時期的泰雅族

   日據時期,因泰雅族人也是倚靠山勢與日人交戰多回;雙方都死傷相當慘重,後日人在絕對優勢的武器猛攻下,泰雅族人乃不敵,之後日人為了防範泰雅族人再度反抗,則強令泰雅族人將其部落或家族遷移至較靠平地之地方,以便嚴加就近看管,如:南澳群之利有亨部一部份遷至今大同鄉之寒溪村四方林巷、溪頭群之諾原部落遷至今大同鄉樂水村..等都是當時遷移後所形成的新部落。。

  不過日人也了解到要長久的統治泰雅族人,除了武力征服之外,鑑於過去清朝時期漢人與生蕃一直處於相當緊張的關係,理解到在拓殖的目標下,必須巧妙的處理與原住民的關係,因此設計了『撫墾署官制』來針對原住民的生活區域。開始實行『撫育政策』。

 

   泰雅族人的遷徙

  每一個民族或族群,都有其促成的遷徙的原因,而泰雅族族群的遷徙亦不例外,以下遷徙的因素是經過有些部落長老口述、流傳下來的說法、及官方文獻記載而加以整理的:

  1.解決耕地問題:泰雅族人是用『刀耕火種法』的民族,用過後的土地,往往不再施肥,已至土地容易貧瘠,不得不採行輪耕種植來維持糧食的來源。不過一旦人口增多了也只有向外尋覓耕地;如:今本縣南澳鄉之東岳村和大同鄉之南山村。

  2.便於交換物品:自古以來泰雅族人沒有金錢買賣商業行為,只採行『以物易物』的方式來與他人交易,交易的對象大都是以漢人或平埔族人為主,但因彼此互信不足,時生糾紛,因此,清朝時期,專門與原住民從事買賣行為的「番割」(相傳吳沙也曾經擔任過番割)也就成了雙方交流的橋樑。 故為此目的而舉族遷移漸成聚落,這樣的遷移本縣亦有實例可尋,如:大同鄉之四季村。 

  3.受敵侵擾迫遷:泰雅族人稱『敵人』為巴伊斯(Pais),它所涵蓋的意義是指不同的種族、亞族甚至是族群,如泰雅族與漢人,甚至是同族之南澳群與溪頭群亦互稱巴伊斯,因而就會發生戰爭行為,戰勝一方奪得戰敗一方的土地及勢力範圍,自然會造成族群移動。如花蓮縣秀林鄉之『重光』部落。    

  5.便於狩獵:狩獵是泰雅族男性的主要活動,會狩獵者才是『勇者』的表現。如困出外狩獵時,覺得獵物豐富同時又有可耕之地,為接近獵區,避免往返費時,便率族舉遷,另成新部落。如大同鄉之樂水村東壘巷。

日據時代的泰雅部落全貌

圖為獻馘碑(碑文116X128公分)西元1909年立,此碑記錄著一段悲的拓墾歷史,碑下也深埋著無數拓荒者的英魂。碑文略意為漢『番』相爭,兩族群相殘,最後泰雅人降服於日政權的記事。(現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。)

  4.受敵強制遷移:日據時期初,日本勢力漸入台灣原住民區域,日人壓榨、欺侮泰雅族人,族人雖奮勇抵抗,但在科學武器的制伏下,泰雅族人終於屈服。頭目獻出武器和獵獲的頭骨;並於西元1909年在宜蘭市中山公園設置「獻馘碑」,立誓革除「出草」的習俗。

  

圖為南澳鄉泰雅人茅舍民國七十三年(西元1984年)

泰雅族人的生活方式

  早期的泰雅人,聚居在遠離平原的山區,對外交通不便。他們是個重視團體紀律,講究共有分享制度的族群,所以經濟性的交易活動不明顯。雖然環境條件並不理想,但是天性樂觀的泰雅人,仍過著純樸勤奮,自給自足的生命。

  泰雅人以農耕為主要生產方法,農閒時,成年男子成群上深山狩獵。婦女負責釀酒、編織布料與服飾等工作,是傾向男主外、女主內的生活方式。 

    1.狩獵:南澳、溪頭各群的狩獵,平常都在正月舉行的主體有數個祭團、有親戚等而另一種狩獵的方法則是『張網』,通常是在十一月間開始,到翌年三月結束。且其間不能結婚、通姦,否則所張之網會腐爛,抓不到獵物;如有結婚、通姦行為者則必須殺豬表示謝罪。

    2.農耕:泰雅族人大部份為高山居住民族,住在500公尺到2000公尺之高山上的住民約佔全體的70%以上;當中又以住在1000公尺到1500公尺的人佔34.5%為最多。南澳群泰族人在未遷移以前,也多住在1000公尺以上的高山;目前金洋人仍住在1060公尺的地方,這種高山居住的特性限制泰雅族的文化類型甚大。

   

 

圖為泰雅人準備出發狩獵

  在早期的泰雅族中只有善於狩獵的男人才有資格稱為勇士,在參加過「出草」獵得人頭後,才可以刺黥,成為真正的男子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圖為泰雅婦女在舂小米 

    泰雅族人和其他台灣原住民一樣,是以農業為主要生產方法。其農產品佔全年總收入之60%以上,泰雅族人原有的農耕方法,為山田燒墾農業。就是在高山坡地將大樹、雜草砍倒,經幾日曬,乾枯後點火一併焚燒;然後用小鋤頭淺略翻動土層,就種植農作物。而當時,原始的農作方法,墾種粗放,也沒有肥料可以施肥;以輪種、混植和休耕的方式,維持土地使用。

 

 

 

 

圖為南澳泰雅人盛裝的男子與婦人(泰雅人之裝飾功用有三:1.增加個人美觀、2.表示配帶者對該社會的貢獻、3.出征時勇士們的佩件。傳統的泰雅人都以貝、金屬、麻、藤、野豬牙為飾品)

  泰雅語屬於南島語系。因為語言使用的差異,泰雅語可分成賽考力克和澤敖力二支系。宜蘭縣自八十四年六月起,在大同鄉、南澳鄉各國民中小學進行泰雅語的教學。 泰雅語的記錄方式

  台灣原住民的語言,沒有文字符號的記錄。所以,對生存經驗的傳遞、民族的起源、部落的律法、族人的生活規範及英勇故事,只能以口傳的方式延續。

為了保存泰雅語,目前是用英文字母,以羅馬拼音的方式作為文字記錄。 南島語系:

  南島語系語言數目約有900種。分佈區域北起台灣,南到紐西蘭,東至南美洲以西的復活島,西至非洲的馬達加斯加。

 

泰雅族在服飾方面

衣服的材料:

  一、布匹:(白布)以純麻織成,經與緯都很細、布面較寬、長度不大,也沒有經過漂白,純白是麻的原色。這種白布是做工作服、遮陰布用的。(花布)-平織的花布-是改變『經線』的顏色而成花紋,花紋多為條狀,是製造『佩肩』的材料。-提花的花布-花紋多以花技術,改變經線和緯線的位置而成。材料有毛質也有麻質,以麻線為經、毛線為緯而織成。

二、貝-『貝珠』是做珠衣、珠裙的材料。『貝錢』是做衣服上的裝飾品。

三、藤-是編製藤帽的材料。

四、皮革-『山羊皮』可以做雨衣,『豹皮』及『熊皮』可做帽子。

圖為南澳泰雅婦女紡織理經

圖為泰雅婦女紡織

獨特的建築

  (1)瞭望台:是一種高架式的舂上建築,一般來說每一個部落都設置有一處暸望台,目的是防禦外來敵人侵害,所以也叫敵樓。每天由部落內各戶派一位年青人來輪流值勸。瞭望台以十數根粗木或竹子做為柱子。高度約在3.6公尺∼9公尺間。台上可容納三、四人。台內鋪上一塊石板,做為火爐的底盤。

  (2)穀倉:『穀倉』是早期泰雅族人,除了住屋主體以外,在家屋周邊另搭蓋附屬建築。早期的泰雅族人,以小米為主食,每收成後,會儲存大量的糧,食以備未來一年所需。但山裡濕氣重,老鼠也多,為了避免穀類受糟蹋,泰雅族人想出:建築高架式的穀倉,預防潮溼;也在每支腳柱上設計了防鼠皮阻止老鼠爬入吃了穀和其他的食物。 

社會通則

  泰雅族的社會規範:嘎嘎(gaga)泰雅族稱祖先的遺訓為『gaga』,是泰雅文化的最重要的規範,一旦違反社會通則, 「魯都呼」會降臨災禍、危害人們的生命財產。廣義的說,「嘎嘎」也是部落中,許多以親族、朋友組成的團體。

  成立「嘎嘎」之後,必須產生一位首領─「祭司」,負責主持祭典、推算曆法、引導各項工作。每一個「嘎嘎」的成員,必須遵守祖訓,恭敬虔誠。在豐收或祭祀時以歌聲配合著舞步,表現「嘎嘎」重視群體的精神。 生活習俗等;禁忌:包含行為的、事物的、生理的,例如:婦女生產時,除接生婆外,家人必須迴避(尤其是男人)。生產過程中的污物都要埋在屋裡。

  

  嘎嘎的內容,包括:嚴格的誡律、禁止偷竊、不可以不孝順父母、不可以打人罵人、不可以造謠。

 『嘎嘎』在傳統泰雅族人的日常生活中,是很確實的發揮規範的作用,效率就如同現今的法律,而且每個族人打從內心深遵行,絕沒有投機或倖免的心理。

 
圖為泰雅人老式家屋一景(以火爐居中,兩邊是寢床)

 

  魯都呼:魯都呼具有兩種層次上的意涵:一是指人死後的「靈魂」。一是「祖靈」。泰雅人認為魯都呼,會懲罰違背戒律和觸犯禁忌者,同時具有保護族人的力量,因此,魯都呼是人人敬畏的。

  室內葬:室內葬的意義是,不讓死去的親人在外受風吹雨淋之苦。另外親人雖已去世,還可以在屋內伴隨家人,庇佑家人平安。

  泰雅人的命名採親子連名制。原先族裡已有許多常用而現成的名字,嬰兒出生後,一般選擇自己同宗的祖先中,最有聲望,或最像新生兒的一位,把他的名字再轉予命名,希望能託祖先之福,受到庇蔭,發揚祖先德澤。

泰雅人的名字,是由兩個名字連接而成的。前面是孩子的名字,後面接的是父親或母親的名字。例如:瓦歷斯.尤幹(本人的名、父親的名)。